我市全面加強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管理
近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蚌埠市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記錄和檔案管理辦法》,全面加強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管理,進一步推進法治政府全面建設。
今年,市政府辦公室印發《蚌埠市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將37項重大行政決策列入2020年市政府決策目錄,近日又出臺《蚌埠市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記錄和檔案管理辦法》,對決策目錄管理、決策程序、決策執行、評估監督等工作進行規范。
按照規定,市直單位開展重大行政決策,需經過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序。為提高決策、文件的科學性和民主性,我市制訂《蚌埠市重大行政決策專家論證辦法》,要求重大行政決策出臺前要通過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召開座談會、舉行聽證會、問卷調查、實地走訪等方式,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多方吸納社會意見。同時,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嚴把決策事項上位法依據是否充分、是否按程序公開征求意見、是否經過專家論證、是否經過風險評估等決策關口,對不符合程序要求、內容違反上位法規定或存在較大風險的予以修正,或將材料退回承辦單位或建議暫緩決策。
為加強重大行政決策事后監督,我市出臺《蚌埠市重大行政決策和規范性文件后評估辦法》,開展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后評估工作,保障權力運行規范、公開、透明。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重大事項決策中不履行職責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的,按照《蚌埠市重大行政決策責任追究暫行辦法》進行責任追究,并將決策全過程記錄和檔案管理作為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專項督查的重要內容,納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標。(記者 吳媛媛 通訊員 何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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